不动产转移(继承)登记事项公示(卫晓梅)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继承类型的转移登记。根据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(2024年 5月17日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 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 白志伟 拟继承人(权利人): 卫晓梅 不动产坐落:中阳县宁乡镇府南居委宋家沟升辉·佳境天城C5幢2单元503室 不动产单元号:141129100007GB00003F00150039 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用途: 住宅 面积: 97.78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东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: 0358-5022984
公示单位:中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4月 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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